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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有期徒刑

明明双方都有家庭,但是,一个瞒着自己丈夫,一个瞒着自己妻子,两人发展出了不正当

明明双方都有家庭,但是,一个瞒着自己丈夫,一个瞒着自己妻子,两人发展出了不正当

明明双方都有家庭,但是,一个瞒着自己丈夫,一个瞒着自己妻子,两人发展出了不正当关系。然而令出轨女没想到的是,出轨男贪图的可不仅仅是自己的感情,还贪图她的钱!还拿着录音多次威胁索取!走投无路的她选择了报警。据深圳新闻网报道,男子和女子均有自己的家庭,但是在网络初识后,两人便联系不断,并且越来密切,好感也就此产生了。不正当关系就此确立起来,出轨男女都觉得甜蜜,两人的关系也慢慢稳定。然而,稳定后,出轨男却向出轨女提了一个要求,这个要求倒是不难,但是却让出轨女羞红了脸。最后,出轨女还是做了,在她跟丈夫亲密时,竟悄悄给出轨男打去电话。不知道出轨男的这个要求让她刺激不刺激,出轨男接下来的行为却让出轨女刺激极了。因为出轨男竟然偷偷将出轨女打来的这种电话,用录音软件录了下来,并且拿着录音威胁出轨女,如果不给他钱,他就公开录音,公开两人偷情的事实关系。这可比打电话刺激多了,可是被拿住婚外情证据的出轨女却没有办法,只能乖乖按照出轨男的话做。她打给出轨男2万块钱,并且看清楚了出轨男真实面目的她,也立即拉黑了出轨男,再也不跟他联系。然而,平静的日子却并没有长久,因为一年后,出轨男又找上了她。这次,他竟然以出轨女家人安全为要挟,又向出轨女要钱,要出轨女给他8.6万块钱。出轨女又惊又怕,同时也很生气,她知道自己错了,一念之差,背叛了婚姻,还惹上这样一个人。于是,她先转给出轨男4.3万元,稳住了来要钱的出轨男。出轨男的再次出现,也敲醒了出轨女的警钟,因为她意识到,这个男人不会轻易放过自己,甚至还不会放过自己的家人。她已经错了一次,不能再错下去。所以,她选择了报警。从法律角度分析,出轨男的这种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在法律上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那么,我们可以从目的、手段以及结果三个方面来分析。首先,出轨男的目的不是简单的贪图婚外情带来的欢愉,而是在取得出轨女的信任后,趁其不备,将出轨女的信息以及婚外情证据捏在手中,进而获得钱财的目的。手段上,以这些信息与证据相要挟,让出轨女不得不满足出轨男提出的要求,最后的结果就是,出轨男得到了出轨女的钱财。所以,出轨男的整个行为,毫无疑问的,就是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再结合《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效》:第一条中,明确指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出轨男对出轨女的两次勒索,每次都过万,一共得到了6.3万元,属于《刑法》敲诈勒索罪里的“数额巨大”。其中第八条还有规定,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2000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也就是说,出轨男会被判处的罚金在2000元以上,12.6万以下。最终判决,判处出轨男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然而出轨男对此却并不服气,提出上诉。但是他的犯罪事实清楚明了,二审维持了原判。出轨行为是不道德的,敲诈勒索行为是犯罪的,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出轨女的一念之差被出轨男抓住并且获得证据,给自己带来被敲诈勒索的后果。虽然出轨男已经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是出轨女的行为也给自己的名誉带来损失。对于此案件,你有什么看法,请发表在评论区一起讨论吧!
法律要求对婚姻忠诚,但是一女子却没做到,她出轨了,然而出轨的感情却不是那么顺利,

法律要求对婚姻忠诚,但是一女子却没做到,她出轨了,然而出轨的感情却不是那么顺利,

法律要求对婚姻忠诚,但是一女子却没做到,她出轨了,然而出轨的感情却不是那么顺利,可能当时她也只是觉得跟那个男人的情感纠纷而已,但令她没想到的是,那个男人竟然拿着刀到自己家里追着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砍。据深圳新闻网报道,有一个已婚女子邂逅了一个男子,开展了婚外情。本来感觉甜甜蜜蜜,但是感情里难免磕绊,本来也是不被法律允许的恋情,再加上这些磕绊就更难长久了。已婚女子本想好聚好散,但是这个婚外男子却没想这么轻易放过她。已婚女子虽然困扰,但也觉得只是情感纠纷而已,总能解决的。然而,她却没想到这个纠纷竟然让婚外男子那么愤怒,愤怒到失去理智。因为他竟然提着刀,要来自己家里泄愤。婚外男子朝着已婚女子的丈夫连砍数刀,还是对着已婚女子丈夫的头部。已婚女子的儿子看到这个情况被吓的立刻逃跑,然而婚外男子也没想放过孩子,还想翻墙进去砍他。身为母亲的已婚女子拼命阻拦,但是还是让婚外男子划伤了儿子的背部。连砍两人的动静不小,发泄了愤怒的婚外男子也会怕,扔下刀就赶紧跑。最后,鉴定出已婚女子的丈夫轻伤一级、伤残十级,而已婚女子在阻拦中也受了轻微伤。轻伤一级,以头部来说的话,常见的有颅骨骨折、脑挫伤等。而伤残等级有一到十级,从十级到一级伤残程度逐渐加重,伤残十级的特征为,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也算不幸中的万幸,起码人都活着。但是,加害者是一定不能逃离法律的制裁!检察院提起公诉,因为婚外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了。在《刑法》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婚外男子提刀而来的行为,是十分明确的,而且他还朝着女子丈夫的头上砍,还追着女子儿子砍,他是真的明知、希望还放任自己的行为,是百分百的故意犯罪。至于为什么是故意杀人,并没有造成人死的情况啊?因为法律上关于故意杀人的判定中有一点,看的是动机目的而不是结果。也就是说,如果婚外男子的目的是为了杀人,那么他就是故意杀人。所以,在故意杀人中是存在,杀人没有杀死人的情况的。那么,对于这个案件,婚外男子是拿着刀而来,不是拿的棍子,砍的是女子丈夫的头部而不是其他地方,对于女子逃跑的儿子也没想放过,甚至还要翻墙砍。所以男子的行为动机目的是杀人,只是他没达到目的罢了。《刑法》第十四条中还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那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根据犯罪人的具体情况,会有不同的判罚。最终,判处婚外男子有期徒刑7年9个月。
山西运城,男子接到85岁母亲偷偷打来的电话,母亲在那头哭着说,自己被打了,浑身都

山西运城,男子接到85岁母亲偷偷打来的电话,母亲在那头哭着说,自己被打了,浑身都

山西运城,男子接到85岁母亲偷偷打来的电话,母亲在那头哭着说,自己被打了,浑身都疼,男子这才得知,母亲在养老院被人从凌晨打到天亮,身上多处骨折,几乎没有一处好地方,男子找打人者要说法,对方却死不承认,说这是他母亲自己磕的…8月22号下午,解先生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电话那头母亲哭着说:儿呀,娘被打得浑身都疼,你能不能把我接出去?解先生听完母亲的求助,这才知道母亲竟被养老院院长的母亲从凌晨打到天亮。打人者还威胁他母亲,不准说出去,下午母亲浑身疼得实在扛不住了,才借别人手机偷偷给他打了个电话。这一通电话,让解先生心痛不已。他的母亲今年85岁高龄,患有轻微的阿尔茨海默症。平常他忙于工作和家庭,没精力再去照顾母亲,就把母亲送进了镇上一家养老院里。这家养老院的院长是魏某,平常魏某的母亲也跟着一起经营。解先生接到消息后,心急如焚,立刻赶到养老院查看母亲的情况。可一见到母亲,他的心都碎了。只见母亲面部有多处瘀青,那触目惊心的伤痕,让解先生心疼得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打人者不承认是她打的,偏说是他母亲自己磕的。解先生哪能信?他不敢耽搁,赶紧把母亲送到医院先治疗,这笔账他后面再算。医疗诊断书上,密密麻麻列出了老人遭受的种种伤害:肋骨、胸椎、腰椎骨折,胸腔积液、头皮血肿、面部损伤…不仅如此,老人还伴有腔隙性脑梗死、心力衰竭、泌尿道感染以及中度贫血等一系列严重问题。看着诊断书上的这些字眼,解先生和家人感觉天都要塌了,他们无法想象母亲遭受了怎样非人的折磨。事后,解先生回忆起事发当天的情景,当时他问院长母亲什么情况,院长只给他发了一段母亲腰部以下的视频,还睁眼说瞎话,说一切都好。当时解先生也没多想,可后来才知道,院长这是在刻意隐瞒真相。而解先生从警方调取的监控视频里,清楚地看到了那令人发指的一幕。8月22号凌晨3点到5点,院长魏某的母亲多次对老人实施殴打。她先是拿鞋子狠狠地往老人脸上打,接着又用脚用力地踹老人,甚至还抓住老人的头发,使劲往墙上撞。那画面,让解先生愤怒到了极点。刚开始,涉事者还死不承认打人,直到监控视频摆在眼前,她才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恶行。解先生百思不得其解,他们家跟魏某母亲并没有仇,对方咋能这么狠心,对一个85岁的老人下这样的毒手?目前,解先生的母亲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每次去看望母亲,解先生心里都像刀割一样。母亲状态很不好,总是眼神惊恐地说怕有人打她。那无助的模样,让解先生暗暗发誓,一定要为母亲讨回公道。好在警方已经立案调查,打人者也已经被警方控制。解先生和家人现在正焦急地等待着母亲的伤情鉴定结果。9月1号,警方表示已经全面介入调查。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打人者将会面临怎样的惩罚?《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院长母亲在凌晨3点至5点期间,多次对85岁高龄、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的老人实施暴力行为,包括用鞋击打面部、脚踹身体、抓头发撞墙等。从行为手段、暴力程度,及主观故意来看,其行为已超出一般纠纷范畴,符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要件。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肋骨骨折、腰椎/胸椎压缩性骨折、胸腔积液等损伤均可能构成“重伤”。如果经过司法鉴定,老人损伤程度达到重伤标准,涉事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打人者对无自保能力的老年人实施暴力,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针对老年人实施犯罪”的从重处罚情节。一般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通常会在基准刑基础上增加20%以下的刑期,打人者将面临严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9条规定: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老年人的权益。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77条规定:虐待老年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养老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机构,对入住老人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包括提供安全环境、监督工作人员行为、及时制止侵害等。院长作为经营者,不仅未履行管理职责,其母亲作为工作人员直接实施侵害,养老机构构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本案中,涉事人员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立案侦查符合法定程序。除刑事责任外,受害人家属可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要求养老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对此,你怎么看?信源:新晚报2025.9.1
“情人‘劫’!”吉林长春,一对各有家室的男女,发展成婚外情 人,在一次微信语音中

“情人‘劫’!”吉林长春,一对各有家室的男女,发展成婚外情 人,在一次微信语音中

“情人‘劫’!”吉林长春,一对各有家室的男女,发展成婚外情人,在一次微信语音中,男子哄骗女子传送其与丈夫的亲密声音,并偷偷录音。随后,男子真面目暴露,屡次以“向你丈夫揭发私情”“搞臭你名声”甚至“对你家人下手”相威胁,先后逼迫女子转账2万元,女子不堪压力将其拉黑。次年,男子再次出现,不仅威胁公开私密录音,更扬言“不会放过你家人”,强行索要8.6万元,女子再次被迫分两次转账4.3万元,最终,她选择勇敢报警,让勒索者付出代价。(案例来源:法治日报、环球网)据悉,大辉(化名)和小丽(化名)原本都有自己的家庭,过着平静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两人在网络上相识,通过频繁的聊天,彼此产生了好感。尽管双方都清楚对方已有配偶,但这种暧昧关系仍然逐渐升温,最终发展成了婚外情。在这段不正当的关系中,发生了一件更加突破法律底线的事情,大辉在一次微信语音通话中,要求小丽将其与丈夫亲密时的声音传送给他。小丽在情感迷惑的影响下,轻率地照做了,然而,她并不知道,大辉在此期间偷偷进行了录音,掌握了这段极为私密的音频资料。大辉并没有将这段录音视为两人关系的私密记录,而是将其当作了一个可以用来要挟小丽的“把柄”。不久后,大辉首次露出了他的真实面目,他以要将二人的婚外情关系以及这份私密录音公之于众,特别是要发送给小丽的丈夫为威胁,向小丽索要钱财。小丽因害怕家庭破裂、影响名声,内心充满了恐惧和羞愧,被迫妥协,先后两次按照大辉的要求,向他转账,共计2万元人民币。这次得手后,大辉的贪欲并未满足,他继续以各种理由向小丽索要所谓的“借款”,小丽不堪其扰,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让她难以承受。最终,她下定决心,将大辉的微信拉黑,试图彻底断绝这段危险的关系,让生活重回正轨。然而,平静的日子仅仅过了一年,大辉并没有放过她,再次想办法联系上小丽,故技重施。这一次,他的威胁变本加厉,不仅以揭发婚外情和公开私密录音相要挟,更是言辞激烈地威胁到了小丽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面对这种恐吓,小丽刚刚建立起来的平静生活再次受到影响,在恐惧和无助的情况下,她又一次选择了屈服,分两次向大辉转账了1.5万元和2.8万元。多次的勒索和威胁,让小丽的精神几近崩溃,她意识到,这是一条没有尽头的深渊,妥协只会让对方的胃口越来越大。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她终于鼓起勇气,决定寻求法律的保护,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大辉提起公诉。法院会怎么判决呢?《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结合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经查,吉林高院等相关司法机关确定的本地区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三万元人民币。一审法院指出,大辉以揭露婚外情、传播私密录音及威胁小丽家人安全为手段,多次强行索要钱财,行为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大辉录制私密声音的行为具有预谋性,后续威胁内容从名誉损害升级至人身安全,手段恶劣、主观恶性深,而涉案金额6.3万元已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依法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综合考虑大辉多次作案、胁迫手段造成被害人严重精神创伤等从重情节,虽部分坦白但不足以轻判。最终,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大辉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一审判决后,大辉不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人说,世上没有后悔药,小丽作为婚外情的参与者,无疑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在道德上和法律上,她也必然要为自己选择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大辉与小丽虽未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可能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同居”,但双方长期维持婚外关系,并发生了录制私密录音等极度越界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小丽的丈夫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此为由提起离婚诉讼。与此同时,小丽的丈夫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对此,大家怎么看?分享城市新鲜事欢迎关注@洋仔说法留言讨论!
真是让人又气又无奈!就因为怀疑妻子出轨,一个男的竟然在老婆车里偷偷装了定位和

真是让人又气又无奈!就因为怀疑妻子出轨,一个男的竟然在老婆车里偷偷装了定位和

真是让人又气又无奈!就因为怀疑妻子出轨,一个男的竟然在老婆车里偷偷装了定位和监听的手机。结果还真被他监听到了——妻子和另一个男的在高速高架桥下的车里发生关系。这男的叫郭某,一听这个当场就炸了,直接带了两把刀,骑上电动车就冲去现场。到了之后,他亲眼看到两人在车内,没一个人理他。这换谁受得了?郭某当场和那个叫张某的男人发生冲突。趁着张某下车穿鞋根本没防备,郭某掏出刀就朝他胸部、腹部连捅好几刀。妻子齐某冲上来拦,结果自己左侧腹部也被捅伤。事情闹到法院,法院最后是怎么判的?郭某的行为被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注意这个但是——法院认为他“主观恶性较小”,而且被害人张某在这件事上存在“严重过错”,直接导致了案件发生。所以,郭某最终被判了十二年有期徒刑,并且还要赔偿张某的经济损失和齐某的医疗费。十二年,重吗?有人说太重,有人说太轻。说太重的人觉得:张某明明就是破坏别人家庭,还当场被撞见,换成任何一个人,可能都控制不住情绪。说太轻的人认为:不管怎样,动手杀人就是不对,凭什么因为对方有错就减刑?但这判决背后,其实讲了一个很现实的道理:法律不鼓励任何人用暴力去解决感情问题——哪怕你真的是受害者。你觉得自己被背叛、被伤害,你可以离婚、可以闹、可以要赔偿,但你不能动刀。一旦动了刀,性质就完全变了。张某有错吗?当然有!明知道对方有家庭还与其发生关系,这种行为既不道德,还直接刺激了郭某的情绪,确实对案件负有直接责任。可这并不意味着郭某就可以替天行道、私自用刑。法院这个判决,其实是在告诉所有人:情感纠纷不是动手伤人的理由。你再委屈、再愤怒,一旦选择了暴力,你就从受害者变成了罪犯。而真正可怜的是谁?是那个被夹在中间、既背叛了婚姻、又被刀捅伤的妻子齐某。一场婚外情,差点闹出两条人命,一个家庭彻底破碎,另一个也未必好到哪儿去。这件事从头到尾,没有赢家。郭某输掉了十二年自由,背上了刑事案底;张某重伤一场,还背了个“第三者”骂名;齐某身心俱伤,婚姻完了,信任也彻底崩塌。所以说,不管遇到什么事,别让情绪替你做事。你一冲动,可能毁掉的就是自己整个人生。

华为全资子公司海思14名前员工侵犯华为晶片技术被判刑,最高获刑有期徒刑六年,并处

华为全资子公司海思14名前员工侵犯华为晶片技术被判刑,最高获刑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人民币。据检察日报8月27日报道,14名被告人期限内均未提起上诉,被非法获取的技术信息估值达3.17亿元。张姓被告人原是海思公司射频晶片开发部门负责人,离职后创立尊湃公司,并在新公司成立前后拉拢周某甲等四人加入,并任命他们担任高管,负责相应技术部门。其间,上述五人经共同商议,决定研发与海思公司同类的Wi-Fi晶片,此后继续招募海思公司员工高某、王某等七人加入尊湃公司。七人在离职前后应尊湃公司要求,自行或者勾结仍在海思公司任职的员工,以截屏、抄录、微信传输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海思公司技术信息,用于尊湃公司晶片研发。
最高检:尊湃侵犯华为海思芯片技术商业秘密案一审判决生效。14名被告人10日内

最高检:尊湃侵犯华为海思芯片技术商业秘密案一审判决生效。14名被告人10日内

最高检:尊湃侵犯华为海思芯片技术商业秘密案一审判决生效。14名被告人10日内均未提起上诉。14名离职技术人员非法获取技术信息估值超3亿。-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周某甲、刘某、周某乙、顾某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并处罚金15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高某、王某等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并处罚金10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婚姻法的尊严威严怎么了?婚姻法的轻判,造就了这种女人不守妇道,给一个家庭造成这

婚姻法的尊严威严怎么了?婚姻法的轻判,造就了这种女人不守妇道,给一个家庭造成这

婚姻法的尊严威严怎么了?婚姻法的轻判,造就了这种女人不守妇道,给一个家庭造成这种结果,给两个儿子没爹的结局!婚姻法应该修改调整,同时结合刑法民法典,判这个女人有期徒刑二十手!全国人民网民声讨这个不守妇道的女人!还有那两个男人!女人婚姻法婚姻法新解释新婚姻法解释二新出婚姻法新的一天婚姻法婚姻法草案婚姻规定
【#黑龙江一恶势力团伙全员改判无罪#,多人犯罪记录三年后仍未消除】#恶势力团伙改

【#黑龙江一恶势力团伙全员改判无罪#,多人犯罪记录三年后仍未消除】#恶势力团伙改

【#黑龙江一恶势力团伙全员改判无罪#,多人犯罪记录三年后仍未消除】#恶势力团伙改判无罪多人犯罪记录未销#前不久,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要建档,席志丽才知道她仍有犯罪记录。席志丽曾被当地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宣判的“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2022年1月,该案13名被告人全员被改判无罪。日前,席志丽的儿子梁金龙告诉澎湃,除席志丽外,其余多人的犯罪记录也未删除。他先后向澎湃提供了席志丽、梁成龙、辛洪波、刘百成、梁淑玲等人的“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还有好几个人联系不上,还有的人不会用政务小程序开这个通知”。其中,辛洪波、刘百成、梁淑玲从黑龙江政务小程序“龙易办”得到的“不予出具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上只写着“因有犯罪记录,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席志丽和梁成龙的“不予出具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则记载着具体“犯罪记录”。席志丽的犯罪记录是“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判处该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梁成龙的犯罪记录是“2018年11月7日,因非法拘禁罪被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事实上,席志丽、梁成龙的“犯罪记录”内容是一审判决内容,在之后的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判决中,二人刑期都发生了变化。至2022年,该案全部被告人均被改判无罪,至今已有三年多。这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以黑河市五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明为首。其余“成员”为梁成龙、魏欣、席志丽、刘百成、梁柱、曲东洋、辛洪波、王力平、车爱勇、梁淑玲、张伟、宋超刚。2018年5月8日,梁明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此后,梁明的多名亲属、员工等作为恶势力团伙成员先后到案。该团伙成员被指控犯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等。2018年11月,黑河市爱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梁明等13名被告人全部被判有罪。其中,席志丽被判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梁成龙被判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虚假诉讼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310万元;辛洪波被判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刘百成被判犯非法拘禁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年8个月;梁淑玲被判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一审后,众被告人上诉后,该案被发回重审。爱辉区法院于2020年9月24日作出重审一审判决,席志丽被判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0万元;梁成龙被判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伪造事业单位公章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年8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辛洪波被判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刘百成被判犯非法拘禁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年7个月;梁淑玲被判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7个月。较一审判决,上述5人刑期均有所减少,但他们仍选择上诉。2020年12月17日,黑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席志丽刑期减为3年6个月,罚金降为30万元;梁成龙的刑期仍为9年8个月,罚金降为40万元;辛洪波、刘百成、梁淑玲罪名刑期未变。经梁明等人申诉后,2021年8月24日,黑龙江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大庆中院对本案进行再审。之后,大庆中院又指令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审理本案。2022年1月26日,龙凤区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改判本案13名被告人无罪。此后,13人先后获得国家赔偿。(澎湃新闻)

谎称能安排到医院上班诈骗103万元三亚中院:无业男子犯诈骗罪,与原判犯诈骗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以林某某犯诈骗罪,与原判犯诈骗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30万元。王某一直想给女儿找个医院的工作。2017年5月,王某经人介绍认识林某某,对方自称认识三亚市...